森林生态系统评价的主要标准(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
时间:2023-09-12 11:13:36 整理: • 2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国家标准《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标准》(GB/T 38582-2020)于2020年3月6日正式发布,并将于202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继《森林生态系统长期观测方法》(GB/T 33027-2016)、《森林生态系统长期观测指标体系》(GB/T 35377-2017)之后,我国森林生态系统长期观测与研究及服务功能评价系列国家标准中的第三个正式标准。任何行业部门或研究机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的监测和评估应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的国家标准进行,根据该国家标准进行的评估方法和评估报告结果的权威性应由CFERN认证和认可。
本标准规定了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的数据来源、指标体系、评估公式和评估方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但不涉及林地本身的价值。
本标准以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指标体系的内容为基础,结合国内外标准和我国森林生态系统的特点,在研究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的框架下,制定森林生态系统服务评价规范,统一我国森林生态系统服务评价的指标体系和方法,使评价结果具有可比性、可操作性和适用性,为实现森林生态系统价值核算奠定坚实基础。
该标准能够全面反映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的各个方面,符合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的目标内涵。从评价指标的选取到评价方法的确定,对科学反映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具有重要作用。
1。本标准定义了18个主要术语并解释了它们的基本含义;
2。介绍了评价过程的数据来源,包括资源数据、生态链数据、社会公共数据及其来源;
3。建立了一套具体的、可操作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固碳释氧、森林养分循环效率、大气环境净化、森林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游憩和提供非木质林产品九大功能;
4。总结评价方法,提出实用的分布式计算方法;
5。详细说明了评价指标体系中涉及的各项指标的计算公式和参数。
来源:中国林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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