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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洛克乡

洛克乡位于叶城县东南方,距县城12公里,东与和田地区皮山县交界,西与我县伯西热克乡为邻,南于宗朗乡相接,北部与阿克塔什农场接壤,分洛克、卡尔巴什曼、博尔三大片区。整个地势南高北低,东、南、北三面靠近戈壁滩,光热资源十分丰富,形成昼夜温差大,无霜期短的恶劣气候。十分适合石榴、核桃等特色林果业和棉花等经济作物的生长。
   全乡辖13个行政村,53个村民小组,共3131户14870人,其中维吾尔民族占全乡总人口的98%以上。
   经济状况
   洛克乡地处平原,主要以农业为主,全乡土地面积140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7万亩,人均耕地2.5亩,属农业乡,种植业以小麦、棉花为主,粮食总产量15088吨, 人均占有粮1010公斤。土地沙碱性大,十分适合棉花的种植,是我县的产棉大乡之一,2005年全乡棉花总产达到了2.7万担。大棚226座,拱棚100亩,已形成了6村4组设施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林果业面积2万余亩,其中杏11400亩,石榴6306亩,核桃4923亩,逐步形成了5村4组石榴丰产园区、9村2组和13村杏树丰产园区,2006年春,全乡定植核桃8000亩,使核桃面积扩大到1.3万亩。上年末牲畜存栏52300头(只),其中大畜7428头,小畜38382只。2005年全乡总收入5211.1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2836.9万元,占总收入的54.44%,林果业收入482.3万元,占总收入的9.2%,畜牧业收入1609.7万元,占总收入的30.89%,二三产业收入282.2万元,占总收入的5.47%,全乡人均纯收入1756元。“十一五”期间,我乡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现人均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的奋斗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培育和发展有优势和主动权的农村经济支柱产业,力争在经济增长方式、干部队伍作风、农民群众思想观念上实现“三个转变”;力争在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乡容村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抵御和防范市场风险上实现“五个突破”,着力构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十分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力推进人均1亩千元田、人均1亩精品园、户均100只家禽、户均有1人外出务工或从事二、三产业,全乡年均出栏10万头(只)牲畜“五个一”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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