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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怀化市洪江管理区河滨路街道

洪江位于湖南省西南部雪峰山区,东、西、北与黔 阳县(今洪江市)接壤,南与会同县毗连。地理座标:北纬27.5o~ 27.13o,东经109.45o~ 110.3o。南北纵长19公里,东西横跨31公里,市区总面积115平方公里。1988年总人口8.4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18万人、非农业人口5.29万人。在总人口中汉族约占97%,余为苗、瑶、侗、回、土家等少数民族。 洪江处层峰叠嶂之中,地势甚高,气候适人。盛暑烈夏,早晚可着夹衣;隆冬腊月,温度最低零下三四度;时至暮春,室内犹生火取暖。雨水以5、6月为最多,常年平均降雨量1485毫米。平均日照1354小时。无霜期304天。
  境内物产资源颇丰,已查明有木本植物91科584种,林地面积24万亩,活立木蓄积量25万立方米;矿藏资源矾矿储量1亿吨,石灰石几十亿吨,石煤约1亿吨,还有瓷泥,重晶石、石英石、钨、铜、沙金、金刚石等;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26万千瓦,可开发的占55%。市域内有枝柳铁路、209国道、1839省道和沅水等交通干线通过,水陆交通堪称方便。
  洪江夏为荆州之寺,周末隶属于楚,秦为黔中郡地,汉为武陵郡镡成县地,东晋为舞阳县地,隋属沅陵郡龙剽县,唐属朗溪县,五代入于蛮。宋元佑五年(1090)置洪江砦,隶黔阳县;崇宁二年(1103)改属靖州三江县地,寻改三江县为会同县,随属会同县。元明清因之。清末置洪江镇。民国初期为会同县洪江镇,民国13年(1924)称会同县。洪江市,后又改为镇。民国22年以后为湖南省第四、七、十区保安司令部和第七、十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地。抗日战争后期,湖南省政府在此设立洪江行署,辖第六、十两个专区。解放初,置洪江市,隶属会同专区。以后市镇建制交错更迭频繁,至1979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洪江市,属黔阳地区(1981年6月30日改为怀化地区)。1988年11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经济计划单列市,1999年5月设洪江区。市区设河滨路、沅江路、高坡街、新街4个街道办事处,共31个居民委员会;郊区辖桂花园、常青、横岩3个乡28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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